西藏高法去年审理20件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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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拉萨1月12日电 (贡桑拉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12日表示,2013年,依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20件,彰显了审判机关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根本立场和鲜明态度。
西藏“两会”12日继续举行,索达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表示,该院始终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放在各项工作首位。
2013年西藏高法共受理各类案件25186件,审执结24088件,同比分别上升2.5%、1.06%,综合结案率为95.64%。其中,由各级法院直接受理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22207件,占全部案件的88.17%。2013年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1104件,判处罪犯132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228人;对340名违法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
“车载流动法庭”在地广人稀而处于高海拔地区的西藏有其独特的作用。索达称,2013年西藏地方法院发挥车载流动法庭广覆盖、宽服务、机动快捷的优势,全年累计行程26万余公里,巡回办案4000余件,开展法制宣传150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1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9万余人(次)。
此外,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在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反腐败斗争中,该院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1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人民币。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查办要案人数同比上升了150% |